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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创业基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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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育物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生产安全管理规定
日期: 2020-09-29      信息来源: 创新创业中心供稿      点击数:

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育物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生产安全管理规定

 

为确保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育物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(以下简称基地)的安全、有序的管理,确保创业项目经营顺利开展,结合基地具体情况,特制定以下生产安全管理规定,进驻企业/团队遵照执行。

一、不得使用大容量、大功率电气及明火装置,如确因工作需要,需有符合消防规范的设施,并经基地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进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,负责做好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,认真督促、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
三、基地内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或有毒、危险物品。

四、基地内不得吸烟,严禁乱扔烟蒂。

五、企业/团队不得占用公共区域、通道(特别是消防通道),不得乱摆、乱挂、乱贴、乱扔垃圾。

六、各入驻团队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,切断照明、空调及办公设施电源,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。

七、经常检查电灯、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完好情况,如有损坏、异常现象或不安因素,应及时报请修理。

八、重要资料需妥善保管,以防失窃。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,支票、印章、介绍信要妥善保管。

九、不准破坏公共设施、设备和随意搬动消防器材。

十、进驻企业/团队应熟悉基地的相关消防设施,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服务中心人员的统一指挥,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。

十一、进驻企业要爱护基地公共设施,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,对违反相关规定,损坏公共设施者,基地有权追究其责任。

十二、基地的正常开放时间为每天 8302100,创业团队因自身经营需延长工作时间的,须向基地服务中心报备。

十三、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,发生安全事故,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;后果严重的,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十四、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。

十五、本规定从201711日起执行。
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      邮编:510091   电话:(020)835053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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